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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二十四御宝(第1页)

一、国初十七宝皇帝奉天之宝:为大明传国玺,以镇万国,祀天地。

用于祭天等大典礼仪皇帝之宝:以颁诏与赦。

皇帝日常用玺皇帝行宝:以册封赐劳。

用于赏赐皇帝信宝:以征召军。

用于召亲王大臣及调兵征伐天子之宝:以祭享百神。

用于祭祀山川鬼神天子行宝:以封赐夷蛮。

用于册立藩邦,封外国及赐劳天子信宝:以调发番兵。

用于施命外夷,招外服及征发制诰之宝:以识诰命。

用于颁布诰书,谕示臣僚敕命之宝:以识敕命。

用于钤印圣旨广运之宝:以识黄选勘籍;以奖励臣工皇帝尊亲之宝:以上尊号。

用于祭祀宗庙皇帝亲亲之宝:以谕亲王。

用于册立亲藩敬天勤民之宝:以训迪有司。

用于赏赐守令官吏,敕谕朝觐官御前之宝:以进御座、从军驾表章经史之宝:以求经籍钦文之玺:以钦文教凝命神宝:天命明德,表正四方,精一执中,宇宙永昌,建文帝于建文三年正月所制材质皆以青玉、白玉为主。

其中“皇帝奉天之宝”

、“皇帝亲亲之宝”

、“敕命之宝”

在靖难之役燕军攻入南京城时,被建文帝在大内乾清宫中举火焚毁,成祖即位后重制,并增制“诰命之宝”

,在嘉靖年间统称为“国初十七宝”

二、嘉靖十八年新制七宝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之宝